中国出台《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转引中新社电,从3日起,无论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或处分,涉及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孙文盛3日在此间表示,由中国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是为有效贯彻《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制定的。
  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非法批地等土地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但没有明确相应的量纪标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土地管理法》在贯彻实施中具有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义。
  孙文盛说,近几年,中国土地管理秩序有所好转,但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当前,土地违法的特点之一是国家公务员涉嫌土地违法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国土资源部去年收到的四千多封有关土地违法的举报信中,涉及基层领导干部的高达百分之五十七点九。
  一些基层政府,个别领导干部急功近利,为业政绩不惜违法行事,而查处这些违法行为难度本来就很大,加之没有量纪标准,对这些违法行为责任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使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受到严重挑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孙文盛表示,《暂行办法》共计二十五条,有很强的针对性,它的发布实施,将使国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受到应有的惩处,为严格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