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子不能做按揭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 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限制,该决定大大有利于银行开展楼宇按揭业务。故此,决定公布之后,已有银行计划在近期开设专门为二手楼宇提供按揭贷款的服务,凡购买有关权证的物业,都可申请二手楼宇按揭,这将对二手楼市有促进作用,并且可以提高一手楼宇的承接力。从这看来,今后中国房地产按揭贷款服务将会越来越普遍,而房产按揭是当选性很强的行为,必须符合许多要求及条件方能有效。因此,市民在进行房地产按揭服务时,最好先有一定程度了解,方能作出比较正确的决断,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从而降低风险,增加保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六种房产不得设定按揭:一、要属有争议的房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贪污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产; 六、贪污不得按揭的其他房产。在进行按揭时,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按揭合同,合同应当载明: 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准备有关文件,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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