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住福榕老人公寓协议书 |
为宏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为老年朋友的生活创造较为优裕的条件,福榕老人公寓公开招收生活能基本自理的老人入住。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和自愿入住、互助互利的原则以及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各方 二、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老人 同志入住我公寓养老,乙方和入住老人必须按本公寓规定办妥手续。 三、乙方及入住老人简况表
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四、乙方为住公寓养老老人的经济责任人,丙方担保人。乙方提供住址所在地居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手续。 五、老人入住本公寓,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交付下列费用: 六、老人入住后的第二个月起,乙方应按上述额度在每月1-8日向甲方交纳费用。超过15天不交款者,提取老人入住时保证金使用。在退住时,若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费用。 七、入住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还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证金内支出)。 八、入住老人交纳的日常用品及床上用品购置费500元由甲方统一购置:蚊帐、毛毯、席子、棉被、棉垫、毛巾、枕头、水桶等 九、入住老人应遵守本公寓有关规定,未经值班人员同意工登记在册,不得擅自外出不归,擅自外出的一切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老人有重病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到通知半小时内赶到本公寓,如遇突发性病症老人死亡或老人自然死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事均应由乙方负责料理并办理终止住宿养老手续。 十一、甲方贯彻进出自由的原则,中途若入住老人不愿继续在公寓养老,一经老人申请签字即生效,甲方马上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丙方均不得有异议,应在二天内接回,所交费用未注明退住可归还的部分一概不退。离开本公寓后,若再次申请入住按新申请处理。老人可请假回家,请假时间在10天以上者,可以停伙食,但其他费用照收。请假时间在10天以内者,各项费用照收。 十二、老人因年迈体弱或行动不便而发生跌伤、碰伤等,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和入住老人签章后方可生效;没有丙方时,经甲、乙双方和入住老人签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相关机构备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丙方(签名盖章) 入住老人签名
年 月 日 |
八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闽房网 制作.版权
| | IT世界 | 房产论谈 | 电子地图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申请) | 软件下载 | 留言簿 | 使用帮助 |
房产法律咨询:王华律师87620953 所有信息由网友提供 请自行核实 未经同意 不得转载 经营许可证:闽ICP证010004号;备案号:闽B2-20040083 © 八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