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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七月禁售有毒建材


摘自:北京青年报  6/26/2002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10种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标

  本报记者朱鹰报道从7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有害的建筑材料在市场上销售。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凡是建筑材料中甲醛、苯等含量不过关的建筑材料今后都不能在市场上出现。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颁布了《市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根据此项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就不得生产有害物质超标的室内装修材料,半年后,则市场开始禁售。

  这“10项限量规定”对所有室内装修材料中的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铅、镉、汞、砷等有毒污染物的含量作出了严格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表示,该标准是参照国际发达国家的绿色标准制定的,如果市场上出售的都是达标产品,消费者今后将不会被装修材料“辣出眼泪”。

  近年来,室内装修材料污染已成了众多消费者头疼的事,装修污染投诉不断上升。北京曾有一位消费者结婚后多年不育,发现是地砖放射元素超标造成的;许多消费者在入住新居半年后,房间内依然气味呛人,令人流泪不止;新买的家具一打开柜门就使人呼吸困难。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去年曾对深圳1000多户家庭的装修材料检测发现,400多户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装修污染问题,主要表现为室内大面积使用花岗岩石导致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墙体用工业废料制成的水泥砖放射性物质超标、卫生洁具瓷砖不合标准和多种人造板材的胶粘剂含有致癌物甲醛。

  不过不少专家也表示,尽管国家有关法规宣布了有害物超标的装修材料的“死刑”,但7月1日后要让这些材料立即销声匿迹还有不小的难度。据介绍,目前还有不少厂家的库房里存着大量的不达标的装修材料,这些材料已很难在7月1日前处理完毕,在7月1日禁售令生效后,一些见利忘义的厂家或商家可能还会拿出来继续销售。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建材时依然要多长一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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