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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摘自: 时间:3/9/2001
  问:我家长期租他人所有的房屋居住生活,承租人是我父亲。现已达20多年之久。今年7月,我父亲因病去世。我没有其他的住处。请问,该房屋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答:首先,你对房屋承租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只享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继承是相对于财产所有而言的。所谓继承是指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把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在继承中发生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对于房屋的使用权是不能划入遗产的范围。这在我国的《继承法》中对公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对房屋承租权也就不可以继承。     
  但是,你可依据1995年5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该《办法》第11条规定,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你可凭此规定继续承租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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